法职_庞九林律师 26-02-2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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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抵达后40分钟拒抬老人致死# 把危重患者抬上车送到医院抢救,这不是道德绑架,而是医生天职所在,更是法定义务。眼睁睁看着患者死亡拒不搬运抢救,天理难容、法律难容。

不把病人抬上车送医院就会死,患者家中又没有人抬,即使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也会搭把手。但是,救死扶伤的天使,却眼睁睁看着患者死亡,也不愿意搭把手抬人。想不到阳泉市急救中心的人冷血无情道这种地步。这,还是医生吗,还配做医生吗?

急救中心医生有义务将为重患者抬上车,并送到医院抢救,这不是道德绑架,而是医生职责,是急救中心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就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更要给急救中心负责人员、涉事医生护士纪律处分。

如果涉及费用问题,应该由患者支付,我相信患者会支付的。但是,急救中心能否收费,如果规定急救中心可以适当收取费用,那就可以合理收费,及时搬运。但是,在没有规定情况下,急救中心收费也是一个大问题。就导致患者家中没有人抬,医护人员在没有费用情况下不愿意抬,给费用他们又不敢收,导致患者错过最佳抢救时机。
本案正赶回家的女儿电话恳求现场的医护协助转运,提出事后将酬谢,但医护人员拒绝了。

因此,也可以明确急救中心搬运患者,适当收取费用,解决这个问题。
#律师说法#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
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
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患者;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春林律师#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