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严肃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征集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
(一)征集范围
涵盖项目全流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
1.方案设计不规范。在项目现场踏勘不实、闭门造车、弄虚作假,未做到“三进三出”规范开展规划设计工作或者擅自变更初设方案,导致项目无法落地或不符合建设标准的。
2.招标投标不合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3.监管责任未落实。项目施工、监理等现场人员应到位未到位,违规分包等。
4.工程质量不合格。未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以次充好,建设质量不达标;工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
5.项目推进不及时。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项目进度滞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计划推进,影响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6.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虚报冒领物资、未落实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7.建后管护不到位。因项目管护不到位导致设施损坏、荒废等问题。
8.其它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31-462837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网络举报:ybcntfz@163.com(县农业土壤肥料站邮箱)
3.信函举报:长宁县竹海路三段 24 号县农业农村局(邮编 644300)
4.来访举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414 办公室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
(一)征集范围
覆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八大方面突出问题,重点包括:
1.资金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私设小金库,项目资金效益未达预期,村级违规举债等;
2.集体资产应登未登、处置不合规、运营管护责任不明确,未按要求公开交易等;
3.集体资源确权登记不全、非法占用、开发利用违规等;
4.帮扶项目资产确权不及时、权属不清晰、移交不到位;
5.集体经济收入虚列、隐瞒、账实不符等;
6.集体合同关键信息缺失、显失公平、未按要求录入系统等;
7.村级劳务用工流程不规范、考勤不实、费用支付违规(2023 年至今);
8.三资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监管平台使用不规范等。
(二)监督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31-462165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网络举报:602031950@qq.com
3.信函举报:长宁县竹海路三段 24 号县农业农村局(邮编644300)
4.来访举报:长宁县农业农村局405办公室
三、重要说明
举报人应提供明确具体的线索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违规违纪行为等,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县农业农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严格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集体利益和农业农村建设成果!(编校人:熊章瑞 审核人:李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