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现有年假是历史产物
它的工龄是累积的
一个人在a单位工作20年,被优化了(或者主动离职)
他去b单位工作第一年,就享受15天年假
那么,b单位有什么动力去招聘一个工作了20年的人?
所以实际这个规则就很难执行(一般按在本单位工龄算)
很多出于保护劳动者的规定,最终会伤害劳动者和正常雇主
而强势雇主可以通过外包、派遣绕过
个体、小微它不遵守,你也没办法
劳动法以及和劳动者、雇主有关的法律法规需要梳理一遍,凡是不是双向的都应该废除
比如合同到期不续签是自然解约,比如不能强制签无固定期限,比如各种假应该社保出钱而不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比如工伤认定要标准化普及化
热搜经常见的是某个员工意外死亡受伤,媒体自媒体阴阳雇主不给认定工伤,不明真相的群众声讨企业,但实际上认定了工伤,企业就不需要赔偿了,是工伤保险赔,不认定工伤,家属肯定找企业陪(死者为大在中国已经发展为死者家属为大,任何意外死亡都要找人陪钱,壮劳力轻松赔一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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