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态环境 26-03-1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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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压减 服务升级!环评审批有速度更有温度 |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之审批篇③】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大连市生态环境系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举措》,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推出30条精准化、务实性举措,全力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方便公众准确掌握惠企政策信息,实现政策找人、精准直达,3月3日起,“大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之审批篇”专栏,聚焦审批服务新举措,逐条划重点、讲干货,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力。今天围绕“压缩审批时限”发布第三期,敬请关注。

▶政策内容
压缩审批时限。推行技术服务提前介入、公示与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等举措,将全部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压缩到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
▶政策详情
为全面提升环评审批服务效率,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审批服务全流程优化,通过技术服务提前介入、公示与审查同步开展、申请材料容缺受理等举措,将环评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报告书60个工作日、报告表30个工作日)基础上压减60%。
对一般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自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之日起,在不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分别在24个工作日、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20个、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上述时限均不包含依法需要进行听证、专家评审、技术评估的时间。
▶服务解读
1.技术服务提前介入:建立重大项目清单,逐一确定包保服务专员和专家支持团队,在项目前期主动对接建设单位,提供环评审批政策咨询和“一对一”帮扶,提前指导环评编制,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与申报效率,保障项目加快落地。
2.公示与审查同步开展:打破“先公示、后审查”的传统流程,环评报告受理当日,通过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众参与说明(仅限报告书项目)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同步开展实质性审查工作,有效减少环节耗时,缩短整体办理周期。
3.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审批申请,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仅部分材料缺失的情况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该事项并开展审查工作,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缺失材料即可,进一步提升审批便利度与企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