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达烧衣 26-03-22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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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的《漂亮朋友》可能是我的文字奶嘴,无聊了不想看新书就会重新看一遍那种,里面好多段落都已经可以背下来,而且是完全塑造了我的写作。我觉得他写得最神的有几个情节:
男主穷的时候七拼八凑了一套便宜衣服,去参加朋友家的晚宴,迎面走来一个衣着华丽的绅士,他紧张地想和对方打招呼,结果发现那是一面镜子,喜得浑身乱颤。
男主硬写文章写不出来,觉得人生要完蛋了那一整段,完全演我赶稿。
男主的情妇之一缠上他,靠在他胸前的时候故意把自己的头发缠在他钮扣上。他起身的时候,情妇头皮一炸,像针扎似的痛,但心里甜滋滋的因为知道他会带走自己的几根头发。
莫泊桑的小说都带有一种很强烈的“可呈现感”,你在读的时候绝对没有障碍,节奏快,可视感强,甚至有时候就像是高超的导演在运镜,你可以清楚地看见剪辑的地方,如何从一个阴暗逼仄的小房间忽然转向远处隆隆跑过的火车,开始闪回,然后徐徐切换回来男主倒回床上。
可大概就是因为这种强烈的可呈现感,他的作品反而改编得不太容易出彩,漂亮朋友的电影就很拉,因为文字中的安排已经节奏很快很明确,一个不够出色的编剧一定会改坏,不够出色的导演就会被故事吃掉。
莫泊桑真的是天才啊……他写的东西到今天都是可模仿可学习的,他的短篇小说完全不过时,长篇更是现代到不能再现代,明明是1880年开始写作的,写法居然一点点都没有时代气息,到现在还是那么潮,太牛了,就是死得太早了……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