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徐玉强 26-03-26 09:45

请问#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有诉讼时效时间限制吗?“向行政机关重新提出履职申请履行生效判决,违反法律吗#?

关注#徐玉强第一百四十三次民告官#起诉人#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依据审判机关(2006)汉民初字第1224号民事判决,和被起诉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履职答复意见“让原告重新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凯乐老年公寓房地产权证”等,撤销行政违法登记到徐玉强名下080033926号房地产权证#,#本案徐玉强为了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提出诉讼时间是2026年2月27日,滨海新区法院立案庭接到凯乐老年公寓诉讼材料系28日,法律规定七天立案或不立案,须用裁定通知立案申请人,请问法院立案庭“你们违反法律规定了”#吗?

曝#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难于上青天#的原因#080033926号幽灵房地产权证#系指#天津徐玉强房产纠纷案中,被指存在但无实体登记记录或从未实际颁发的争议权证。该权证涉及天津市汉沽区金美玻璃钢工艺制品厂房屋权属转移至凯乐老年公寓(或徐玉强名下)的行政登记行为,核心争议在于司法文书认定其存在且已领取,而当事人及后续行政答复均否认其真实颁发,导致长达十余年的诉讼僵局#; http://t.cn/A6wuFy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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