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腐动物的搞笑日常 26-04-02 01:19

回复大家私信并澄清两点
一、
我被起诉的是名誉权纠纷不是其他案由,我没有被法院认定为构成诽谤和侮辱,法院判定我构成侵权的原因是使用煽动性言论和未对评论区尽到管理义务,我申请判后答疑时法官也多次明确回答我不构成诽谤、侮辱。
“在没有充足证据佐证其发布作品内容的真实性的情况下”这句话在判决书中没有侵权定性意义,不能据此解读为构成诽谤,再次重申:法院没有判决我构成诽谤,法官判后答疑也多次明确回答我不构成诽谤。判决书里法院认为部分中提到的我所使用的词汇被定性为煽动性言论而不是造谣诽谤性质言论。判决书里法院认为部分也没有类似于“造谣、诽谤、捏造虚假事实”的定性表述。
为什么没有侮辱没有诽谤仍构成侵权呢?因为名誉权案件中侵权方式并非只有侮辱、诽谤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 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等方式”表明该条款系不完全列举。

二、不是因为被告了停更的,我今年一月份才收到传票知道自己被告了,我早在去年4月就因为现生和心理原因停更了。

另外在此也建议大家,评价小说时要好好审查自己的言论,要在基于事实陈述的前提下同时避免使用可能被定性为贬损、侮辱等性质的词汇,浏览量大的话要及时管理好评论区,及时删除评论区可能构成侵权的言论,因为博主对自己评论区有注意义务。

还有我没事,我还好,谢谢大家的关心[抱一抱][抱一抱][抱一抱],我其实当时想过上诉,但是考虑到时间、精力、成本、程序复杂等原因,又听闻民事二审改判率极低极低,再加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最后没有选择上诉。

以上内容仅做澄清,不具有引导大家去攻击任何人的意图和行为。最后依然提醒各位勿对任何人发表可能构成侵权的言论噢[抱一抱],勿攻击勿贬损勿造谣勿煽动,如发现不妥言论会删噢。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