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桃花至 26-04-07 19:55

本人不是互联网从业者,一直都是消费者。
但我必须要说,读者其实没有权力对收费型作者过于苛刻——不是你花了一点充值钱,就可以随便凌驾于作者的人格之上,去管教作者爱写什么,不写什么。

付钱确实拥有权利,但这份权利不是无限拔高的。就像你去一个公司打工,老板也给你工钱,但老板只能购买到你一部分劳动时间和成果,而没有权力让你彻底变为公司的精神附庸。

读者讨厌某些收费小说,那么不给讨厌的内容花钱就行了。用消费行为去投票就可以了。如果真有这么多对口受众讨厌,谁也不是傻子,总有想挣这笔钱的商业作者会抓住机遇趁势而起。

消费者当然有权利评价商品,即讨论某收费小说是否达标。但任何作者也没有卖身给你,你付费买的商品,是作者写出来的故事,不是买下了作者本人。

仅仅挑出一些虚拟故事的字眼,就上升到对女作者的人格侮辱,只不过是又一场打着正义旗号在踩踏女人的把戏。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