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长说财经 26-04-20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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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没有专业人士的解读,还真看不懂。
第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万元、差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差额巨大”、“差额特别巨大”。——这就是说“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的门槛从30万提高到300万了。宽以待人。
第八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这就是说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罪的门槛从6万降到3万了。严以律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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