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吸烟#
“有事找警察”这句话太讽刺了。劝阻吸烟的女生被按“侮辱”处理、拟拘留,还被指遭过度执法;而违规吸烟并动手的男子却未被追责。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明确规定:
公交站台(室外)属于法定禁烟区。
违规吸烟:50–200元罚款。
市民有权劝阻禁烟区内吸烟。
今年1月深圳就有对在公交站抽烟罚款的案例,怎么现在又变成公交站不属于禁烟区了?深圳执法人员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深圳一边高调宣传“二手烟是健康霸凌”,一边却是基层执法偏袒吸烟者、打压劝阻者。太可笑了。
http://t.cn/AXxYeMY3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