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对“脱光检查”本来半信半疑的人,看了XHS上一堆当事人被“脱光检查”以后的自述以后,相信了。
这类人普遍是没搞清楚两个问题:办案区到底是干啥的;违法和犯罪的区别。
办案区,顾名思义就是办案的地方,不是办公区,不是生活区,不是健身房,也不是厨房,而是办理案件专业场所。
进出办案区,需要刷卡或者指纹或者密码。否则进不去。只要是案件当事人,都得在办案区进行谈话。包括违法/犯罪的嫌疑人、证人、报案人等。
办案区一般会设置以下区域:
留置室:带回来的涉案人员先要放在这里等候问话;
安全检查及信息采集室:安全检查、采集人身信息、拍“证件照的地方;
询问室:给违法行为人、证人、报案人谈话的地方;
犯罪嫌疑人:给刑事案件嫌疑人谈话的地方;
涉案物品管理室:不用说;
卫生间等等。
简单说,进入办案区以后,不能与外界联系,未获允许出不去。所以进入办案区都要进行详细的登记。
为了保护办案人员及进入人员的安全:要进行严格的人身安全检查,防止夹带凶器,大如匕首圆珠笔,小如铁丝铁钉玻璃渣(吞食这些的人你们肯定没见过),软的如鞋带腰带可能自缢的东西全部要抽掉。而且进入办案区以后,办案人员必须全程跟随,不能离人。法律法规见http://t.cn/AXx8LOrj
脱光检查在流程上过于繁琐,也毫无必要。深圳市一天进出各办案中心的人,保守估计在两千人左右,全部脱光检查?之前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我们在讨论一件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而且,办案区的视频监控无死角覆盖,上级公安机关会进行二十四小时巡查,如有违反办案区管理规定,轻则通报,重则处分追责。
有人说,既然没有脱衣检查,那公布一下办案区监控。
公布监控你就会信吗?
公布监控你照样可以说监控是剪辑过的。
你宁愿信一个满嘴谎话的求助人,也不愿意相信官方的通报。
公安机关为什么要自证清白呢?国家机关就应该每次都被枪指着吗?
脱衣检查就是考验判断是非的能力。
说句题外话,卫生巾事件的当事人及此次泼烟的当事人,俩人大概率有精神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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