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投诉岂能变成自投罗网#【安徽时评 | 政务投诉,岂能变成“自投罗网”?】#12345热线的投诉信息被泄露#近日,不少人向人民日报反映,在通过政务渠道投诉问题后,竟被被投诉对象“第一时间”找上门。鼓起勇气反映问题,换来的不是解决,而是个人信息被泄露、正常生活受侵扰。这不仅凉了民心,更击穿了政务公信力的底线。#投诉人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
政务投诉渠道本是群众发声的“绿色通道”,是政府倾听民声、化解矛盾的重要窗口。群众留下个人相关信息,是出于对政府的信赖,相信其仅用于问题核查,而非成为被投诉方打击报复的“利器”。
这一点,是支撑这条通道顺畅运行的“信任基石”。
然而现实令人痛心:刘先生投诉企业污染,因未及时给“好评”便遭多方施压,亲属信息也被泄露;杨女士举报化工厂污染,竟被乡镇干部精准找到,家人受牵连,父亲被迫放弃村干部参选,甚至被以工作为饵试图“封口”;李先生明确要求不联系本人,12345热线的投诉信息仍被泄露给物业,终日担心被“穿小鞋”。每一例信息泄露,都是对群众信任的背叛;每一次施压威胁,都是对政务公正的践踏。
政务场景下的信息泄露,恶劣程度远超商业领域。商业泄露多与利益挂钩,而政务泄露直接损害政府公信力。当“举报投诉”变成“自投罗网”,谁还敢发声?谁还愿监督?长此以往,合理诉求无处安放,社会矛盾不断积累,最终受损的是社会治理根基。
追根溯源,投诉信息泄露绝非“一时疏忽”,而是意识、机制、监管的三重积弊。以上海宝山区邱先生为例,其投诉小区违建,12345工单竟被物业经理轻易获取并截图转发给被投诉人,美其名曰“促进邻里和谐”。荒唐借口背后,暴露的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漠视。
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最小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也要求“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但这些条款在执行中沦为“纸面规定”。流程漏洞为信息泄露埋下隐患,而相关部门对工单流转的监管空白,让“保密承诺”流于形式。
必须认识到,当下对信息泄露行为的惩处力度明显不足。上述案例中,物业经理仅被撤职、行政处罚,相较于其对投诉人造成的困扰、对公信力的损害,处罚远不足以形成震慑。现实中,不少案件以“批评教育”“轻微罚款”收场,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导致“泄露—处罚—再泄露”的恶性循环。更有甚者,个别基层部门宁愿“解决反映问题的人”,也不愿“解决问题”,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进一步助长了信息泄露的歪风邪气。
政务投诉中的个人信息保护,绝非“细枝末节”,而是关乎法治建设与民心向背的大事。堵住漏洞,必须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严惩”的全链条机制。
拧紧思想阀门。加强对政务工作人员及协办单位的法治培训,明确信息保密责任,破除“无关紧要”“人情大于规矩”的错误认知,让保密成为职业自觉。
堵住流程漏洞。严格规范工单流转环节,压缩信息流转层级;对投诉人信息实行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明确协办单位信息使用权限,杜绝无关人员接触核心信息;厘清各部门职责,杜绝权责不清、推诿扯皮。
举起严惩利剑。大幅提高信息泄露的违法成本。对泄露、滥用投诉人信息的行为一查到底,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降低投诉人举证门槛,让受害者敢于维权、违法者付出代价。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全民监督氛围,让信息泄露者无处遁形。
投诉人信息的安全,既是个人权益的底线,也是政务公信力的底线。只有让群众放心发声、安心投诉,每一次诉求都能得到重视、每一条信息都能得到保护,政务服务才能真正赢得民心,数字政府建设才能行稳致远。(安徽时评)http://t.cn/AXxdxR6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