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沐月xy 26-05-01 08:25

珠海金湾区人社局执法严重失范!
2025年1月16日,南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白纸黑字载明为农民工劳资欠薪纠纷,三方签字、调委会公章齐全。根据《人民调解法》第31条,该协议具有完全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
工资总额33.8万,欠薪方违约后仅分期兑付21万,至今拖欠12.8万农民工血汗钱。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农民工工资应按时足额发放,任何单位不得拖欠。
当地劳动监察公然枉法,刻意曲解协议条款,不认当事人签字、只片面认公章;私自删减务工人数、篡改拖欠工资金额,无视1月22日受理的投诉材料;回避欠薪核心问题,强行拉扯与农民工无关的违法分包事由转移焦点,包庇欠薪方,选择性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恳请广东省纪委监委介入严查渎职行为,督促结清农民工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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