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病逝留下遗产,#照料的叔叔为何无法继承侄子遗产# | 新京报快评】#遗产继承关乎正义和道德#葛玉林治疗期间,其叔叔葛志平陪伴身边。葛玉林去世后,73岁的葛志平前往房产局、银行等部门,都被告知叔叔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查询银行流水,发现葛玉林账户内15万元已被陆续转走。报案后,警方以葛志平“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属于案件受害人”为由,没有立案。
从法律上讲,葛志平作为曾经悉心扶养病重侄子的叔叔,也有视情分得部分遗产的权利。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立法之所以作出“补充”规定,既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坚持“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原则,体现“多尽义务多得利”的公平逻辑。 http://t.cn/AXiypH6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