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个很棘手的公司法案件,去找帮手跟我一起分析。我这个朋友非常专业非常负责,但是案源没有多到与他的实力相匹配。
这个案子他问了我沟通过程,问我xx要点跟当事人说了吗?我说说了啊,我甚至写了提示的书面文件。
他说,那他为什么一意孤行。
我说我也能理解,他的意思是盈利本来就是与风险同行,所以我提示说清楚就好,我不会干涉他的决定。况且商业世界里,我就一定是对的吗?
去年那个事,虽然他因为没听我的确实吃了亏,但是我也不气,也不急,当事人今年有事情还是选择找我。
相反,我这个朋友就是一定要去说服当事人,用他的话说就是介入别人因果太多。
我说我给你讲个故事,虽然有点不恰当,但道理就是这么个道理。《雍正王朝》里有个故事,雍正登基后急于树立权威,对改革表现出极强的决心,让诺敏用两年时间完成山西十几年的税收亏空 。大臣们都没说话。为什么?
没人爱听反对的话,尤其是刚登基的雍正,正在对创业摩拳擦掌的初创老板 。即使你是出于专业考量,反对行为也可能被归因为“不懂商业”或“职业限制你的视角” 。领导对反对意见,是有一种权威受损的本能防御心理 。
另外从员工角度来说,这种结果不确定的事,你去反对可能承担“吃力不讨好”的后果。若决策失败,可能被归咎为执行不力或“背后使坏”;若成功,功劳则归于领导,自身难获认可 。这种“双输”局面使员工倾向于保持沉默。所以,雍正的大臣们集体闭嘴。八阿哥他们是等着看热闹,张廷玉他们是知道如何做大臣。
总是有人把律师比做企业的“扁鹊的哥哥”,也就是不能只是给企业解决问题,而应该帮企业预防问题,让它不要陷入风险。
道理都懂,可是“避免了风险”这件事不够具象,是很难衡量,也是很难被看到的,你的当事人会感知不到你的力量,你的作用。就像雍正在山西事件里,即使有大臣反对,避免了诺敏一事,但是没发生他就是感知不到,一样。
所以,我们做律师,只能提示风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必强求,更不要因为当事人没采纳意见而心生嫌隙。
第一,我们不一定对的;第二,尊重客户;第三,我们既要做扁鹊的哥哥,也要做扁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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