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芬2026 26-05-15 10:41

我为什么坚定地支持请赵箫泓女士来出演自己的真实故事

文/沈芬(《监狱来的妈妈》出品人、制片人)

电影定档5月30日。这些天,我们收到了太多期待和鼓励,心里暖暖的。但从5月13日开始,一些网络平台上突然出现了大量有组织的攻击——同样的截图、同样的话术、甚至还带着粗心复制出来的水军组织者ID,像潮水一样涌来。
我不知道这些人是谁,想达到什么目的,为什么要去欺负一个刚从生活的深渊里爬起来的姑娘?但我似乎更懂得《监狱来的妈妈》的意义了,她传递宽容、理解与爱意,女性力量由此生长出来。

项目调研阶段,秦晓宇导演跟我聊起,他在女子监狱遇到一个很特别的文艺队主唱,也就是赵箫泓。他说她因反抗家暴失手致人死亡,被判入狱时,孩子才刚刚一岁。秦导问箫泓,愿不愿意把自己的故事拍成电影,她斩钉截铁地说:“我愿意。如果能让哪怕一个姐妹少走弯路,避免我的悲剧,就很有意义。”
那时候我初为人母,对“母亲”这个词有了切身的感受。我无法想象孩子才一岁,母子就天涯远隔,十几年不能见面。光是想想就揪心地难受。
于是我同样没有丝毫犹豫就决定,这个项目,我一定要做。
随后秦导给我看了相关材料,其中就包括法院的判决书。
有人拿这份文书攻击箫泓,说“故意杀人的杀人犯”,被我们美化成了“反抗家暴的女英雄”。可判决书里白纸黑字写着,案发当晚,赵箫泓已上床休息,丈夫偏要支床。为什么不让自己做婚礼司仪累了一天的妻子好好休息,偏要在这时候支床?支完一次箫泓睡下还要再支第二次?当箫泓不愿再配合,丈夫就“用拳头打她的头部”,“强行把她拉下床,用脚踢她后腰”——这是经公安查明,被法院确认的事实,请问这不是家暴又是什么?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后来在和箫泓的交流中,她也跟我提及家暴日常性的存在,说对方脾气一上来就直接动手,有一次她妈妈看她脸肿了,问她啥原因,她也没敢说挨打的事情。
支床那天,箫泓“被打急了就往卫生间跑”,逃到客厅时,丈夫又追过来,恐惧慌张的她顺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指向对方,在对方扑上来时下意识挥了一下,导致悲剧的发生。
我也特意请教过律师与心理学专家,他们的解释不谋而合。箫泓的行为符合一个被动防卫者在恐惧和慌乱中的应激行为,而非一个主动加害者的预谋或决意。当丈夫在施暴后继续追赶过来时,对赵箫泓而言,这就是危险升级迫在眉睫的信号。这种情况下,她所面临的,是基于过往受暴经历而产生的、对下一秒即将发生的伤害的“合理恐惧”,我们不能苛求一个被殴打的女性,在高度紧张和恐惧的应激状态下,做出理性的、符合比例的反应。
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时代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2015年12月28日颁布,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体现了我国法治文明建设的巨大进步,家暴也从“家事”变成“国事”,反家暴已是常识。
但是在赵箫泓案发的2009年,尚无相关立法。家暴纠纷即使闹到公安机关,若无严重后果,往往以“家务事”为由,息事宁人。对于箫泓这样的底层女性,当时不仅没有家暴的概念,而且因周围普遍存在这种情况而忍气吞声、习以为常。
对于案情的处理,《监狱来的妈妈》作为故事片虽有虚构的权力,却高度写实。一方面,箫泓承担刑责、入狱服刑,是影片明确承认的法律后果,这本身就是对法律底线的尊重。另一方面,原型案件中的家暴,是法院查明的事实,不是电影的编造,把“因受暴而反击”这一关键动机表达出来,是还原事实,不是美化或洗白,承认动机的悲惨性,不等于承认行为合法。电影想表达:家暴不被及时制止,才会逼出两败俱伤的悲剧,才会给亲人与家庭造成无尽的苦难。
赵箫泓坐了十年牢,付出惨痛的代价。《监狱来的妈妈》主要想讲的不是“罪”,而是“罪后”——一个人付出惨痛的代价之后,如何活下去,如何回家,如何重新当一个妈妈,如何像我们每个人一样,为美好的生活而辛苦奋斗。
我们电影的拍摄,得到了司法部的批准与支持,也得到了地方监狱局、女子监狱的大力支持与协拍,并履行了十分严格的手续。只要不是有意造谣的人都会懂得,若没有走完一系列极其严格的合规程序,是没法在监狱进行拍摄的。同样的道理,若没有完成一系列十分严格的审核程序,一部电影也不可能走到全国公映这一天。
我们的电影,每一步都在阳光下进行,堂堂正正。
有人问:为什么不找专业演员?
因为任何演员,都演不出那本画册背后的十年。
赵箫泓在狱中,想儿子想得受不了,就照着杂志上的儿童画报,一笔一笔画想象中孩子的模样。从一岁画到十一岁,攒了整整一本。那不是画,而是一个母亲用十年时间,一针一针刺在心上的刺绣。她还说,当年在监狱唱《望月》,跟导演商量改了一句歌词。把“望着你的时候,就想起月亮”改成:“想起你的时候,就望着月亮”。她说,这才是“我的望月”。
她要表达的从来不是“我有多惨”,而是“我走出来了,你也可以”。

影片做完后,我们面临一个现实问题:这么些年项目收入为零,一直苦苦支撑,如今是再没有一点宣发费了。
电影市场艰难,这种题材不是商业片,从拍摄时就没有公司愿意投资。我和秦导最后做了一个决定:我们个人出钱来宣发。
箫泓八年前毫不犹豫答应拍这部电影,就是为了给其他姐妹启示与力量,拍摄时她吃了那么多苦、付出那么多心血,我们岂能让她最初的愿望付诸东流。
我不想跟谁争辩,只是把事实讲出来,让愿意了解的人看到。
八年了。从第一次听到箫泓的故事,到本片即将迎来公映——每一步,我们都走得很艰辛,但堂堂正正。
姐妹们,最后想请你帮一个忙:把这篇文字转给你身边的人,也请你在猫眼或淘票票上点一下“想看”,5月30日,走进影院,为那个曾经或正在困境中挣扎的自己,大大地点个赞。
感谢那个没有放弃的自己,我们都很勇敢。

沈芬
2026年5月15日 凌晨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