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大堆的电影《监狱里的妈妈》本月底要上映了, 细思极恐,这部电影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1、导演秦晓宇当初是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才得到监狱方的允许和配合,得以进入监狱,对正在服刑的赵晓红进行采访拍摄。
而之后却以赵晓红本人为主角,以原本纪录片的拍摄为脚本进行失实的电影演绎。
这是严重的行业失信,是对司法和公众的欺骗。
2、电影制作完,在国内外的宣传口径上,存在泾渭分明的双标话语。
在国内,大谈母爱、救赎、悔过、包容;在国外,刻意隐瞒案件事实,大谈普遍性家暴、维权艰难、愤而反抗、以及监狱阴暗。
国内外双标宣传的目的是,在国内不引起深知案件事实的民众反感,在监管层面能顺利过审。
在国外就是为了迎合西方特定的政治正确,逢迎西方对中国的偏见口味,虚假的塑造东方受苦女性形象,最终得到了西方电影节评委的欢呼式认可,拿到了大奖。
3、电影避谈中国现代女性所谓的女权事实。
赵晓红是一个长期不做家务的妻子,丈夫承担了所有家务。 你能想象如此“高贵”的妻子会受到长期家暴吗?她会是因为反抗丈夫暴力而自卫失手杀人吗?
别忘了,十多年前针对赵晓红杀夫案的判决书上的罪名,明明就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可不是过失伤害或者防卫过当。
4、赵晓红是判刑15年,最终两次减刑了5年,事实服刑10年出狱。
而电影却歪曲事实,讲述赵晓红判刑10年,事实服刑10年出狱。电影方这就是在表达一天刑期没减嘛, 大家想想,这是何等居心?
5、 电影拍摄触犯了法律红线。
《监狱里的妈妈》拍摄时间是从2019年夏到2021年。而作为电影主演的赵晓红,服刑结束时间是2020年6月15日,剥夺政治权利结束时间是2023年6月15日。
这就说明,作为主演的赵晓红参与拍摄的时间,是其还在服刑和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者,没有言论、出版、集会等自由。
赵晓红不但参与了电影拍摄,而且还是主角,并且还参与国内外各种宣传。
这不违法,什么是违法?
这种涉嫌违反了中国法律的电影,还能公然上映吗?#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微博垂直热点造浪计划##跨界破圈热点共创##微博二创视频创作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