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把雨伞“用完就退”,给所有人上了一堂诚信课
近日,一则“小学网购45把雨伞,用后写满姓名全损退回”的消息引发热议。浙江商家爆料,苏州浒墅关中心小学的买家下单45把一次性雨伞,使用后以“无理由退货”为由申请退回,结果伞面褶皱破损,每把都写有学生姓名,导致无法二次销售。事件最终由学校家委会道歉并全额赔偿378元,商家撤下视频,涉事双方已经协商完毕,但留下的思考远未结束。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网购退货纠纷;深层次看,它拷问的是规则意识、诚信底线,以及成年人该如何在孩子面前示范“负责任的行为”。
“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但权利有边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应当“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把一次性雨伞批量使用到破损、写上名字再退回,已经超出了正常“检查、试用”的范畴,商家完全有权拒绝退款。
令人遗憾的是,部分消费者习惯性把规则当“空子”钻:买衣服出完片再退、买书看完再退、买道具用完再退……这次“退伞”只是冰山一角。表面占了几十元便宜,损失的却是社会信任的成本。
这次退货行为涉及到学校、家委会,以及雨伞上写名字的孩子们。但从45把伞均有使用痕迹、写着姓名来看,这更像是集体活动使用后集中退回。设想一下,如果孩子们知道这些伞被退了回去,他们会对“诚信”二字产生怎样的理解?
知错能改是好事,但学校不该“隐身”。值得肯定的是,家委会在事件发酵后主动联系商家道歉并足额赔偿,商家也选择谅解并下架视频。这样的纠错态度,为事件挽回了一些体面。
但令人遗憾的是,涉事学校始终挂断记者电话、拒绝回应,以“领导不在”回避问题。学校或许觉得这只是家委会的个体行为,与自己无关。回避不能解决问题,直面才能赢得尊重。
45把雨伞,总价338元,数额不大,但道理很大。诚信不是写在墙上的标语,而是每一次采买能够和商家将心比心。希望所有看到这件事的人,都能问问自己:如果是我,我会不会把用过写上名字的雨伞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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