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鹏博士
26-05-26 10:49 微博认证:校园博主

清军刚刚入关的时候,为了收买人心,曾经吹嘘过要废除明朝的苛政——主要就是苛捐杂税,宣布把万历崇祯时期因为战争而增加的“辽饷”、“练饷”等各种杂派全部废除,只征收正税。顺治皇帝亲自宣布“永不加赋”。这是一种政治号召,当真忽悠了不少东林党人。东林党就喜欢减税,一听新主子要减税,立刻就喜滋滋的投降了。金庸在《鹿鼎记》里边更是借瞎编的康熙去五台山见顺治的故事把“永不加赋”吹上了天。
顺治时期,清军真减税,也真不缺钱,因为都是直接屠城了,先杀人后拿钱,哪里用征税这么麻烦?
等江南大屠杀结束,又缺钱了。“永不加赋”的大旗也就立了一年,然后就开征所谓的“九厘银”。
什么叫“九厘银”呢?就是明朝末年,万历和崇祯以“辽饷”、“练饷”、“剿饷”等名义加派的田赋,所有杂派加起来,在正税之外总共是每亩地还要交九厘银子。清政府就按照这个标准,在田赋里边增加九厘银。
清初的正税原本也是完全照搬的明朝,再加上九厘银,就等于明朝末年的最高标准税赋。也就是“清朝的正税=明朝的正税+明末所有杂派”。清朝初年的最低收税标准,就是明朝末年的最高收税标准。
明朝的正税用于供养官员和军队,战争经费是杂派里边出的。清朝把“九厘银”并入正税了,全部用于日常供养官员和军队。这样,明清财政关系的公式又可以写成:
清朝前期的日常开支=明朝末年的日常开支+明末战争经费
后来,雍正把火耗归公,用来给官员和军官们发养廉银,这就相当于又加派了一次。
这个公式就成了:
清朝前期的日常开支=明朝末年的日常开支+明末战争经费+火耗归公
这些都是日常开支,用来给政府和军队发工资搞采购。遇到战争,还要再加派。
根据陈锋在《清代军费研究》中的考证,清朝战时军费的来源很杂乱,包括军需的强取与私派、田赋的预征和加征、盐课的加征、房屋税等新加派、捐纳报效等。
其中,田赋的预征可以认为会用战争结束以后的田赋减免来抵扣。而陈锋所说的田赋加征主要就是“九厘银”——刚开始以战时经费的名义加征,后来变成了正税的一部分。为避免重复计算,就不考虑。这样,清朝的政府总收入(不含江南织造等皇帝内帑收入)
清朝前期的政府总收入=明朝末年的正税收入+明末战争经费+火耗归公+战时经费
其中,
战时经费=军需强取私派+盐课加征+临时新加派+纳捐报效
军需的强取和私派是无法计算的,动不动就要求地方供应粮食银两若干、提供多少船只、车马、军需服装、武器等等,完全没有规则,一切以满足战争时期的军队需要为准。比如顺治江南总督马国治就报告,其任上两年之内就先后征调民船两千多艘。顺治十七年,工科给事中报告:“河南地方,陈德兵马经过,勒派车辆即逾四万余金。……闽浙用兵,百姓摊派之苦:供兵、供马、解草料、解铁钉、解油碳……十室九空。”
盐课加征,就是提高盐税。顺治年间,长芦盐课高出明朝万历年间3.8倍、山东高出1.6倍、两淮两浙各高出一倍。
新的加派,就是开征与人口田地无关的新税种。比如康熙为了镇压三藩之乱,就新增了房屋税、牙税、牛驴猪羊税等税收。康熙十五年,对全国所有的门面房,不管里边有多少间房子,只看临街的门面,一个门面加收二钱银子。康熙二十年又对房屋征税,平房一间四钱银子、楼房一栋六钱银子。这些各种新的加派都用于战争开支。
至于纳捐和报效,本质上就是卖官。捐多少钱就给个官做,这个在清朝中期甚至成为了清政府战时军费的主要来源。历朝历代也都有纳捐,但主要是给头衔,很少有实缺。比如明末捐钱可以被封为南京留守中央政府的内阁中书,或者锦衣卫指挥使等头衔,行政系统的实权职位是不能捐的,只能由科举文官担任。清朝就不一样,头衔可以捐,实职也可以捐,不过实职的价格要高一些,不仅县官可以捐,连知府、道员、巡抚都可以捐,根据职位的肥瘦程度明码标价,同样级别的官位,京官就比地方官便宜,因为地方官捞钱的渠道更多。捐官数量大约占了清朝官员的四分之一强,跟科举文官比例基本差不多。
对满洲勋贵们来说,捐官和文官都是一样的奴才,负责给他们打工敛财,捐官的钱如果比文官征的税多,那就是捐官更划算。这也是清政府准殖民性质的一个体现。
清朝中前期的名义税负本来就比明末要高。而且,明末还可以各种拖延,地方上能收齐个五六成,就算完成任务了。清初则必须严格执行,百分之百的收取,少一两银子都不行,比张居正改革时候的力度更大。再加上清初经济萧条、人口大幅度减少,这样一来,人民的平均税收负担就严重增加,至少是明末的三四倍。

所以,清军入关之初高喊的“永不加赋”其实就是一个骗人的幌子,不仅明朝收的正税杂派一样没少,还多了好多。

看到这种情况,很多刚投降满清的东林党也开始后悔。比如著名的东林领袖钱谦益,在南明做高官,平时最爱讲气节,清军一来他就投降,被封为礼部侍郎。民间给他编排了个笑话,说他在妻子柳如是的鼓励下准备一起跳河殉国的,跳之前脱鞋试了一下水,对妻子说 “水太凉”,就缩了回去,改而降清。
钱谦益降清后,发现预期中的特权好处并没有兑现,汉人礼部侍郎在满官面前屁都不是,发点牢骚又被“文字狱”牵连逮捕坐牢,老家的土地也不减免钱粮,终于后悔。但他也不敢公开反抗,只能偷偷摸摸的跟反清势力联络,想再次投机捞取好处。这些行径在其死后被乾隆发觉,下令剥夺一切荣誉,列入《明史·贰臣传》。
对士绅阶层的不满,清政府采取强硬措施予以镇压。顺治十八年,江苏巡抚朱国治就逮捕了拖欠钱粮的士绅一万三千五百十七人。上报朝廷以后,辅政大臣索尼、鳌拜等下令:凡欠钱粮者,无论多寡,为官者降级,有功名者废黜。顺治十六年的全国科举考试第三名(探花)叶方霭因为家里只拖欠了一厘银子,也被革去功名。江南地区因此流传“探花不值一文钱”的说法。这就是著名的“江南奏销案”。
同时发生的还有“哭庙案”:江南士子借着悼念刚驾崩的顺治皇帝为由,一起到孔庙前哭诉然后到巡抚衙门向朱国治抗议征收钱粮太狠。清廷以非法聚众闹事的罪名把十八个领头的著名文人给杀了,其中包括金圣叹。这个事情我们在《变法与党争:大明帝国的衰亡》里边就讲过。
从剃发、圈地、追逃和征税来看,顺治时期和康熙辅政大臣执政时期,清政权基本是一个纯粹的满蒙军事独裁政权,其统治权威只依靠军事暴力而不依靠地主士绅。军事集团凭借暴力疯狂向士绅集团索取财富,基本不留余地。
三藩之乱爆发后,清廷终于明白完全依靠军事独裁无法长久的统治中国,因为军事集团内部也会有内讧。吴三桂等人的兵马是清廷征服中国的核心力量。没有完善的意识形态统领,没有以文官主持的经济后勤体系来制约军事集团,军事统治集团内部就会不断出现军阀或藩镇威胁中央集权。而鳌拜这样的满洲勋贵则可能直接威胁皇权。为此,亲政后的康熙皇帝改变执政策略,彻底废除了圈地和追逃法令,又大量吸收汉族士绅进入统治集团,大讲满汉一体,公开宣布遵从儒家意识形态。
三藩之乱的战争结束以后,康熙又相应的降低了钱粮征收力度。这就推动了清廷从军事独裁政权向联合专政政权转变。其中,叶方蔼被革掉的功名又被恢复,还不断的升官,做到了刑部侍郎(副部长)。
不过,满蒙军事集团和汉族士绅的联合专政始终是有顺序的,满蒙勋贵们处在优先地位,汉族士绅们只能是第二等。这就有点像有些议会制国家,第一大党不能占据绝对多数,就跟第二大党组成执政联盟,共同组阁,政府首脑由第一大党的党魁担任,实权部门也掌握在第一大党手里,但第二大党也可以分到一些非实权的政府职位。
——来自《巨变与突围:碰撞中的清帝国(1644-1840)》第四章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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