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瘦身记
26-05-28 22:22 微博认证:科学科普博主

临床肥胖和临床前肥胖的区别
2025年1月14日,在《柳叶刀·糖尿病与内分泌学》(Lancet Diabetes&Endocrinology)发表了一份由全球58位专家历时近3年完成的重磅委员会报告——《临床肥胖的定义与诊断标准》。
这份报告迄今已获得全球超过75个医学组织背书,被誉为肥胖领域近30年来最重要的概念变革之一。报告的核心提案是:将“肥胖”这一概念拆分为两个临床上截然不同的状态——临床肥胖和临床前肥胖。
1.为什么要拆分这两个概念?
要理解这场概念变革的意义,首先要理解它要解决的问题。
【1】、BMI单打独斗,误诊率居高不下。
过去数十年,肥胖的诊断几乎完全依赖BMI——BMI≥30(中国人群BMI≥28)即诊断为肥胖。但大量研究已证明,BMI既会漏诊(体脂率高但BMI正常的“正常体重肥胖”人群)又会过诊(BMI偏高但代谢健康的人群)。更根本的问题在于:BMI无法告诉我们,这个人的肥胖正在造成实质性的器官损害,还是尚在无症状的高风险状态——而这一区别,对治疗决策至关重要。
【2】、“肥胖是不是病”的争论无休无止。
一方认为,将肥胖一律定性为疾病会导致过度医疗,让本来健康的人背负疾病标签;另一方认为,不将肥胖定性为疾病会让真正需要治疗的患者得不到及时干预。这场争论的根源,在于“肥胖”这个单一标签承载了过于宽泛的含义——它同时涵盖了“正在经历器官损害的患者”和“体重偏高但目前功能完好的人”,而这两类人在医学上需要完全不同的对待方式。
Lancet委员会的解决方案是:不再争论肥胖整体上是不是病,而是区分哪一部分肥胖是病、哪一部分是高风险状态——这正是临床肥胖与临床前肥胖这对概念的价值所在。
2.临床肥胖:脂肪过多已经造成了器官功能损害
定义:临床肥胖是一种慢性、系统性疾病,以脂肪过多直接导致组织、器官或整体功能改变为特征。
关键词是“直接导致”和“功能改变”——不是肥胖与某病共存,而是肥胖本身造成了可客观测量的器官功能损伤或日常活动能力显著受限。
诊断需要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条件一(人体测量学确认脂肪过多):
不能单独依赖BMI,需在BMI基础上,额外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直接测量体脂(DXA或生物电阻抗);或至少一项人体测量学指标异常(腰围、腰臀比或腰高比,使用经年龄、性别和种族校正的切点)。
条件二(临床证据:器官功能受损或日常活动受限):
委员会为成人列出了18条诊断标准,包括:
肥胖直接导致的呼吸困难(如肥胖低通气综合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肥胖直接导致的心力衰竭(包括射血分数保留型心衰HFpEF),
肥胖直接导致的膝/髋关节疼痛,伴活动受限和活动度下降,
肥胖直接导致的肾功能下降(eGFR下降)肥胖直接导致的代谢器官功能异常(如脂肪肝进展至MASH伴肝功能损害),
肥胖直接导致的上气道、泌尿、生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肥胖直接导致的日常活动受限(如洗澡、穿衣、进食、大小便控制等基本生活活动显著受限)。
对临床肥胖患者的处置原则:应视为正在经历慢性病病程,需要及时给予循证医学支持的积极治疗,包括生活方式干预、药物治疗(GLP-1类等)和/或代谢手术,治疗优先级最高。
3.2临床肥胖:脂肪过多已经造成了器官功能损害
定义:临床肥胖是一种慢性、系统性疾病,以脂肪过多直接导致组织、器官或整体功能改变为特征。
关键词是“直接导致”和“功能改变”——不是肥胖与某病共存,而是肥胖本身造成了可客观测量的器官功能损伤或日常活动能力显著受限。
诊断需要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条件一(人体测量学确认脂肪过多):不能单独依赖BMI,需在BMI基础上,额外满足以下至少一项:直接测量体脂(DXA或生物电阻抗);或至少一项人体测量学指标异常(腰围、腰臀比或腰高比,使用经年龄、性别和种族校正的切点)。
条件二(临床证据:器官功能受损或日常活动受限):委员会为成人列出了18条诊断标准,包括:肥胖直接导致的呼吸困难(如肥胖低通气综合征、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肥胖直接导致的心力衰竭(包括射血分数保留型心衰HFpEF)。
肥胖直接导致的膝/髋关节疼痛,伴活动受限和活动度下降肥胖直接导致的肾功能下降(eGFR下降)肥胖直接导致的代谢器官功能异常(如脂肪肝进展至MASH伴肝功能损害)肥胖直接导致的上气道、泌尿、生殖、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肥胖直接导致的日常活动受限(如洗澡、穿衣、进食、大小便控制等基本生活活动显著受限)。
对临床肥胖患者的处置原则:应视为正在经历慢性病病程,需要及时给予循证医学支持的积极治疗,包括生活方式干预、药物治疗(GLP-1类等)和/或代谢手术,治疗优先级最高。

发布于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