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2万查丈夫出轨揪出辅警内鬼#
这个判决,有点不对劲。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情节严重共包括10类情形,而情节特别严重,则包括4类情形,其中第3类情形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3项至第8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
即违法所得在5万以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交易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等,即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具体到本案。
辅警陈某乙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他人交易信息达8000多条,中间人陈某甲则利用上述信息,仅半年时间就从11名客户手中获利10万余元。
两人的情形,显然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依法应予3-7年有期徒刑,而不得缓刑。
#有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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