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10 17:48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超话粉丝大咖(法硕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鹅腿阿姨儿子说不吃滚出去#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经营这么多年,甚至还有高校做背书…该承担的责任都会来临)
这个事卖鹅腿阿姨可能涉及的责任: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行为3倍赔偿: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误导消费者,以为自己购买的是鹅腿,实际出售的是鸭腿,属于故意告知虚假商品信息,符合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退还价款并三倍赔偿(不足500按500计)

2.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刷到部分买到冒绿光鹅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长期在高校大范围内,虚假宣传制作鹅腿背景,宣传鹅腿纯手工制作,属于对商品的种类、质量作虚假商业宣传,可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并且吊销执照。

4.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低价肉充当高价肉进行售卖(已经有相关判例)。

发布于 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