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胡震
26-06-12 06:32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Day 65(2026//06//12)
【客观考点 每日带背】65: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下)
1.公证员不得同时在(2 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或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2.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其(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3.公证员不得(私自)出具公证书。
4.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
5.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 代理。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申请办理遗嘱、生存状况、收养关系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应当由本人申办。
7.审查是公证机构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有关证明材料等,从(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与核实的行为。
8.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公证,(遗嘱)公证,(保全证据)公证时,应当由(2 人)共同办理。其中,遗嘱公证中,特殊情况下只能由 1 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 名见证人)在场,全程录像,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口诀】现场保全遗嘱。
9.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并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
10.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 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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