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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4 22:23 微博认证: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

【#律师谈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拆除纠纷#:可主张赔偿】#河南商人投600万加油站已荒废2年#2021年,河南商人张成(化名)响应河南省政府号召,在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但加油站刚建成,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一纸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同一块地,乡镇相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但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张成对职能部门各执一词的说法很无奈,自己为建加油站投资了600万元,背负数百万元贷款的项目,如今已荒废两年,“迫切需要一个准确的定性。”6月24日,@封面新闻 记者致电淮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清楚具体情况,会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对于张成的遭遇,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律师给出了法律解读:乡镇、村委会无权认定土地性质,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须经法定审批,企业未办此手续,用地行为违法,两级法院判决无误。“但乡镇部门违规出证存在明显过错,企业可依据信赖利益保护主张补偿;自身未尽核查义务亦有过错,损失需双方分摊。”赵良善认为,企业可起诉违规部门索赔直接建设投入,并向纪委监委举报相关人员,失职者或面临政务处分乃至刑事责任。http://t.cn/AXSXVm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