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武汉#电瓶烧伤室友男子获刑2年3个月#】 #被电瓶烧伤大学生家属称刑期不够# 6月25日,武汉大学生杜均浩被室友电瓶烧伤案刑事与民事部分已一审宣判。今日,@百姓关注 记者从原告杜均浩的父亲处获悉,他已在法院领取到了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较此前检方建议的一年八个月有所加重。而在6月22日,该案民事部分已先行宣判:物质损害赔偿金合计297万余元,被告李某担责51%,原告杜均浩自担15%,其余由电动车出租方及房东等方承担。伤者父亲杜先生对刑期表示“还不够”,并坦言150余万赔偿“肯定难以执行”。他透露,接下来将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刑事部分也将申请抗诉。 http://t.cn/AXSK6Q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