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是一个刑庭,非暴力犯罪,是某种经济犯罪。
开庭前,在法庭走廊里,娇姐看到一个女的抱着只有几个月的小婴儿👶🏻,还在吃奶瓶。
当时我就想:谁这么不懂事,来法院这种地方,把孩子带来干什么,对孩子多不好啊。
开庭前,书记员出来核对参加开庭人员的身份,往里放人。
抱孩子的女人也凑过来了,站我前面。
她表明自己是其中一个被告人的家属,想进去旁听加让被告人见见孩子,因为被告人进去的时候孩子还没出生,到现在没见过面。
书记员立刻拒绝了,说孩子太小,不能进去参加开庭。但可以等开完庭,出来叫你们进来见个面,别着急。
我当时听了心里难受,眼睛要下雨,硬憋回去了。
倒不是同情被告人,人犯罪了自己承担后果,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心疼那么小的孩子,还没出生,就已经背上个直系亲属犯罪的这口大锅,以后走这一生得有多艰辛,真是天崩开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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