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小伙被判强奸罪家属发声#
山东16岁常某,与14岁半女生短视频相识相恋,一审认定强奸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近日枣庄中院驳回其申诉,家属发声表示不服,认为二人属于恋爱、双方自愿,计划继续向山东省高院提起申诉。
很多人会有误区:只要是恋爱、对方口头同意就不算犯罪。法律上,未满14周岁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本案被害人已满14周岁,判决核心是认定存在强行发生性关系行为。
未成年人网恋、线下约会,极易出现认知偏差。恋爱关系不能等同于性同意,即便双方是情侣,违背对方意愿发生性关系,依然构成强奸。后续将等待高院申诉结果,一切以司法最终裁定为准。 http://t.cn/AXOuk9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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