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减重未达预期要求全额退款#案判了】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减肥服务合同纠纷上诉案。
王某被某健康公司推出的减肥服务吸引,购买了减肥课程及果蔬饮等配套产品,到店接受了减肥服务。
服务期间,该公司每日结合王某的体重变化,为其制定三餐方案、提醒饮水,倡导均衡清淡饮食。王某对饮食安排有些不满,时常无视饮食建议,实际饮食总量与方案出入较大。
三个月后,王某称公司承诺“月瘦10斤、共瘦30斤”,且实际管控饮食与宣传的“不节食”相悖,主张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无广告页面等证据证明“月瘦10斤”承诺;其关于“不节食”的理解超出一般常识,三月减重9斤说明服务有一定效果;公司已履行约定服务,故不支持全额退款,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该案二审维持原判。(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张馨叶 实习生:王梓璇) http://t.cn/AXj42uW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