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十余年遭性侵女硕士丈夫不予起诉##女硕士走失十余年遭两名村民多次强奸# 这案子从通报用了“收留”两个字开始就被广泛质疑,民意强烈,但愣是不改,不论啥风吧感觉都吹不进这地方的司法系统一样。
没有自理能力的受害者在同一个场域里受害,犯案人员居然能有的不予起诉,有的算强歼,而他们最明显的差别居然是一个人是多次长时间且有生育;另两个没有,而居然是前者不被起诉。
被害者意愿也不见了,婚姻自由也不见了……只看见民间最封建的那种“生米煮成熟饭”的说法,把犯罪行为用传统姻缘关系“洗白”,固化。
这案子未来注定要成为经常被提起的XX,都不用历史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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