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6-26 07:15 微博认证:九派新闻官方微博

#花50万买二手车发现遭调表涉水#【#花50万买到事故车诉退一赔三被驳#,法院:退车退款,但系个人偶发交易不适用“退一赔三”】近日,北京大兴法院审结一起二手车买卖纠纷案。2025年4月,赵某经朋友介绍向李某购买一辆2020年上牌的二手豪华商务车。李某通过微信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无火烧、无水泡、无经济纠纷,可正常过户”。赵某支付1万元定金和50万元购车款后,李某交付车辆。提车后,赵某委托检测发现车辆存在维修和进水痕迹。2025年6月,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显示,该车被调表约2.2万公里,曾发生追尾事故和托底碰撞,底盘局部变形;同时存在深度涉水或静态水泡情况,底盘多个金属零部件表面严重锈蚀。2025年12月,赵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车辆买卖合同、返还购车款,并按照车款三倍支付赔偿。李某表示,自己自2005年以来一直有正式工作,从未经营车行,此次交易只是出于朋友关系帮忙牵线,属于中间人行为,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明知车辆曾被调表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赵某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购买决定,其行为构成欺诈。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车辆买卖合同,由李某返还购车款、赵某返还车辆,李某赔偿赵某鉴定费损失。由于李某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赵某主张的三倍赔偿未获支持。@九派新闻 http://t.cn/AXSpJJ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