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药化小知识# 【哪些化妆品禁用、限用及准用原料有关要求调整?】
1.新增部分化妆品禁用原料。其中,新增丁苯基甲基丙醛、环四聚二甲基硅氧烷、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吡硫鎓锌由限用原料及准用防腐剂调整为禁用原料;苯汞的盐类包括硼酸苯汞、硫柳汞由准用防腐剂调整为禁用原料;4-甲基苄亚基樟脑由准用防晒剂调整为禁用原料;6-氨基间甲酚由准用染发剂调整为禁用原料。
2.修订部分化妆品限用原料和准用原料有关要求,包括水杨酸、氯咪巴唑、甲基异噻唑啉酮、邻苯基苯酚及其盐类、聚氨丙基双胍、二苯酮-3、胡莫柳酯、奥克立林、酸性紫43号(CI 60730)、甲苯-2,5-二胺、甲苯-2,5-二胺硫酸盐等。
注:本期内容基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1号、第5号、第6号、第48号、第51号公告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调整内容进行编制。
(供稿:药化处、广州质检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