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并非在所有车速下都能生效,当车辆实际速度超出系统标定的工作范围时,AEB便会处于“不可用”状态——这是当前不少车主对该功能产生困惑的核心原因。
一、AEB不可用的技术边界与厂商标定
速度范围限制:AEB系统通常只在特定车速区间内工作。例如问界新M7 Plus搭载的L2级辅助驾驶系统,其AEB工作范围为车速4~85km/h,一旦车辆实际速度超出该区间,系统即无法介入。
传感器与工况依赖:AEB的触发依赖摄像头、雷达等感知元件对前方目标的稳定识别。在恶劣天气、传感器被遮挡或目标特征不清晰等场景下,系统可能主动退出或降低响应灵敏度。
系统判定逻辑:AEB并非越灵敏越好。根据GB/T 39901-2021标准,紧急制动阶段不能在预计碰撞时间3秒前提前启动,以防止误触发干扰正常驾驶。
二、AEB的实际表现与用户感受
误触发带来的困扰:部分车型的AEB系统在低速转弯或空旷道路上也可能突然急刹,伴随报警声和安全带预紧,虽然意图是安全防护,但频繁触发会严重影响驾乘舒适性。
触发条件存在争议:AEB的测试不仅看成功率,也需考察误响应性能。例如车辆从静止两车间穿过、或经过有铁板路面时,系统不应产生误报。
默认设置难以保留:有用户反映,将AEB调至“滞后”模式或手动关闭后,车辆重新启动时会恢复默认状态,无法持久保留个人偏好设置。
三、AEB的合理认知与使用建议
辅助而非替代:AEB属于辅助驾驶功能,不能替代驾驶员主动观察和判断。行车安全仍需以驾驶者为主导,任何电子辅助设备都无法完全兜底。
了解自身车辆边界:车主应查阅车辆手册,明确AEB的工作速度区间、触发条件及限制场景,避免在系统工作范围之外依赖该功能。
日常功能检查:定期检查制动系统及传感器清洁状态,确保AEB等主动安全功能处于正常待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