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的世界 26-02-1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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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所说的录音,“男的觉得自己可能被仙人跳,可以考虑就是否性同意的问题进行录音”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根据劳东燕自己的说法:同意可以随时撤回,所以即便录到一句“我同意”,也不能自动证明之后的行为都合法。

就算录音合法,也存在问题,可能被质疑剪辑、诱导、胁迫只能证明当时说过什么,不能证明,是否醉酒药物影响,是否心理恐惧下被迫同意,是否过程中撤回同意,现实判例里,不会因为一段录音就否定性侵指控,最多是辅助证据

劳东燕自己是搞刑法的,难道不知道?
而且这个从实际操作就不可行,你不可能在约会的什么的时候还要问这个。

中国刑诉基本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控方承担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

高度私密场合,没有目击证人,没有监控,没有现场记录,现场证据就是女方陈述VS男方否认,这就导致司法高度依赖于供述是否稳定,细节是否一致,行为逻辑是否合理。

“违背妇女意志”,在司法上实质上是:女方只需要稳定陈述,除非男方有反证,否则很难推翻,结果真辩护的时候全是什么聊天记录开放记录,亲密关系史,事后互动情况来确定“是不是同意了”

劳东燕是非常清楚这个的,她也非常清楚男方是在这方面提供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即便是有录音,照样能推翻。所以她随口一说,这还叫冤?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