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东燕2004 26-04-05 10:48
微博认证:清华大学 刑法学教授

现代医学,各种交通工具,以及手机与西服之类,最初都源自西方,为什么很多人在用的时候不觉得这是西方的,而认为这是现代的。反之,制度观念层面的差异,为什么就不加分辨地一定要按中西的维度来解读呢?甚至法学界也有人善于紧跟形势,竟然写文章称,强奸罪中的性自主权是西方的话语,所以不能引进。我就奇怪了,难道中国女性不是人,所以不需要性的自主权?把人当人来对待,是作为公民而不是作为臣民或子民,这是现代观念,不是西方的专利。

有人可能会说医学、交通工具、手机与西服之类都是器物,器物可以拿来就用,而制度与观念不行。那么请问一下,这样的立场与一百六十多年前的洋务运动时期有何区别,不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那一套么?很多人以为自己生得晚就代表着先进,不知道自己才是纯正的古墓派。

无罪推定也源自西方,而且我们这边也并没有推陈出新,是不是就不要用了呢?动辄将中西维度与古今维度混为一谈,是认知不行还是蓄意欺骗? 无罪推定符合国情就可以引进,性的自主权以及其他权利话语不符合国情,所以不该引进,那“国情”成什么东西了呢?

我承认,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中,试图用逻辑去说理,本身就显得天真。好在,我本来也没试图去说服那些古墓派传人,只是认为需要表达另一种声音。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