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奶律 26-04-0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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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思益##直播带货翻车谁该赔##律师说法#
优思益假洋牌事件持续发酵,不少消费者疑惑为何维权时既可以找商家,也能向主播主张退一赔三,这背后其实有着明确的法条依据。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虚构产地、伪造资质、虚假功效宣传等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增加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计算,这是法定惩罚性赔偿规则,并非额外诉求 。品牌方作为销售者与生产者,是欺诈行为的源头与第一责任人,依法应承担核心赔偿责任,这是消费维权的常规路径。

主播在直播间以推荐、证明等方式推广涉案保健品,其行为符合《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的界定,且保健食品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按照《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代言人即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无需消费者举证主播主观明知,这也是公众向主播主张退一赔三的关键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意味着消费者可选择向商家、主播任一主体主张全部赔偿,不必自行区分内部责任比例,有效降低维权难度。

主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并非最终责任承担者,依据《民法典》关于连带责任内部追偿的规定,因品牌方是欺诈行为实施主体,主播可就已赔付金额向品牌方全额追偿,实现责任最终归位,既保障消费者及时获赔,也平衡主播与品牌方的责任分担。

关于电商平台责任,依据《电子商务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商家资质核验、商品信息审核等法定义务,若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真实有效信息,或明知商家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消费者可要求平台先行赔付 。同时,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直播营销平台对需许可的食品类直播间未尽审核义务,应与直播间运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平台以超过售后期限或保护商家隐私为由拒赔,均不能对抗法定赔偿义务 。

总的来说,商家是责任源头,主播未尽审慎审核义务需担连带责任,平台未尽监管职责也需依法担责,消费者有权选择最便捷的维权路径。法律设置多重责任保障,目的是督促各主体恪守诚信底线,而非为推诿甩锅提供空间。希望各方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权,共同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发展,让消费维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可追。 http://t.cn/AXMGgm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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