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快结婚的宝子私信说
男朋友的爸妈 必须要他俩领证之后
他们买的房才能加她的名字
如果不领证 房子就只写男生一个人的名字
女生担心领证之后 男生变卦 不加她的名字。
按照目前的情况,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就算婚后加上了女生的名字,要闹到那一步的话,女方能拿到的补偿款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和家庭贡献酌情。
如果要约定好,就在加名字的时候写清楚具体比例,最好写进《夫妻财产约定》并公证。
❓但是 女生约定的比例多 就能拿到那么多吗
上海长宁法院判例:房产源自男方父母,婚后加名登记为女方99%、男方1%,实际共同生活仅6个月。法院认为:仅凭登记比例分割会“利益严重失衡”,不符合新规精神。判房产归男方,补偿女方约房产价值5%的钱。
所以现在有条件的父母,都会自家给女儿买房,或者留好钱,这样才让女儿有底气,不会觉得“因为是女儿”就不用给女儿买房子或者留钱,“反正女儿嫁到男生家有房 靠男生养”这种想法现在很少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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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