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wang海洋 26-05-13 11:07

关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欺上瞒下、履职严重失责、肆意推诿搪塞、常年敷衍不作为、拒不依法公开法定审批档案、刻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蒙蔽上级、愚弄群众、公然为违规拆迁乱象充当黑恶包庇保护伞的实名举报暨限期催告函
本人系天津市河北区十字街56号合法原始产权人,持有合法有效房屋权属证件,房屋产权来源清晰、合法合规。本人一生遵纪守法,从未给政府添过任何麻烦。本人此次依法依规申请公开法定官方审批档案,完全属于合法正当维权。反观贵分局,一贯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存心故意百般刁难、肆意欺压无辜百姓,恶意消极不作为,处心积虑故意隐瞒、拒不提供相关法定档案资料。
现就本人名下十字街56号房屋拆迁原始审批正本、官方法定备案卷宗、历史建档留存原始权属档案等依法应由贵分局专属法定永久保管、留存存档的政府法定公开信息,向贵分局依法申请查询公开。上述全部核心原始审批档案、拆迁前置法定手续,自始至终全部由贵分局一手掌管、留存保管,完全归其法定保管职责范畴之内。时至今日,贵分局已连续向本人出具多份答复文书,通篇内容千篇一律、尽是空洞搪塞、敷衍糊弄的推脱说辞。长期明目张胆刻意藏档捂档、恶意拒绝公开、顽固拒不履行依法公开档案的刚性法定职责,其恶意隐瞒档案的根本目的,就是刻意遮掩拆迁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暗箱操作、房产利益侵占、贪污侵吞百姓合法房产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公然为内部涉案公职人员充当包庇纵容的罪恶保护伞。
结合中央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行为的明确定义: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违法行为提供庇护,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已被列为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的重点查处对象。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长期拒不公开法定审批档案、编造虚假理由搪塞群众、刻意掩盖拆迁违规操作的行为,完全符合滥用职权干预群众合法维权、隐匿证据、为违规乱象充当包庇保护伞的典型表现,已严重背离公职人员履职底线,涉嫌违纪违法。
本人实名反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长期出具多份雷同、无文号的“空头答复”,刻意隐匿法定应公开的拆迁协议与审批档案,以无效文书制造履职假象,掩盖房产被冒名处置的问题,此行为已被列为公职人员欺上瞒下、充当包庇保护伞的典型案例,严重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公职人员履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全体公职人员恪守勤勉尽责、忠诚履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贵分局反复出具雷同无效文书、刻意搪塞隐瞒、拒不依法公开法定档案的一系列行为,已经公然违反国家法律硬性规定,属于典型的履职失责、违纪违规行为。
尤其贵分局连续出具多份答复书中,竟敢公然编造虚假理由、一味以**“房屋拆迁不属我分局职权范围”**为借口,此种说辞完全是信口雌黄、满嘴妄言、欺上瞒下、掩耳盗铃,更是彻头彻尾颠倒黑白、睁眼说瞎话、蒙蔽上级监管、愚弄欺压百姓的恶劣行径。
众所周知:任何合法房屋拆迁,前提必先经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备案建档。没有贵分局的行政审批盖章、档案备案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本无权、也不敢私自拆除合法民宅。
拆迁实施行为,和前置行政审批、官方建档保管,是从头到尾不可分割的法定整体。贵分局专门刻意把“拆迁施工”和“行政审批档案”恶意拆开、偷换概念、混淆职责,纯属蓄意耍赖推脱、恶意规避法定履职义务。
难道老百姓合法房产,不经官方审批备案,随便什么人、甚至闲散人员都能随意拆房吗?此等荒诞无稽、漏洞百出的荒唐借口,完全是目无法纪、藐视法律法规、公然对抗国家政策政令、刻意对抗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无视纪检监察督查问责、肆意践踏群众合法权益、心存侥幸肆意妄为的嚣张无赖行径!
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部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两级上级主管领导体恤民情、一心为民、公正秉公、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严格监督监管之下,现正式向贵分局作出严肃催告:贵分局须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完整公开本人名下十字街56号房屋的全部拆迁审批文件、原始审批备案、官方建档留存、协议审批签章等全套完整原始档案资料。务必敬畏两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权威,摒弃一切推诿搪塞、胡搅蛮缠的荒唐借口,严格遵从上级领导监管要求、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如实依规办理。
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清单
1、2026年5月7日河北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答复文书复印件
2、2026年5月8日库存河北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答复文书复印件
3、河北区自然资源局相关涉案关联答复文书材料共计9份复印件
4、天津市自然资源局出具文书材料共计5份复印件
5、不动产登记说明书复印件一份
6、公证书复印件一份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汪金镛
2026年5月13日 http://weibo.com/u/2804827393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