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wang海洋 26-04-27 14:33

举报人:汪金镛
被举报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抄送单位:
1.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2. 国家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
举报事项
实名举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违规出具无头无文号黑头空头无效公文,故意偷换概念、编造虚假理由,隐匿法定存档审批文件,私自截留信访信函,越权违规答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该局长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公然藐视上级政令,对抗上级纪检监督,消极应付上级督办工作,严重违反2026年新版《公务员法》公职人员履职纪律。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天津市河北区十字街56号原始合法房产产权人,持有合法产权证照,房屋权属清晰、合法合规。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两份无头无文号空头答复文书,本人于2026年4月27日中午在驿站正式签收领取。
本人在领取该两份毫无事实依据、内容风马牛不相及的虚假文书后,坚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房产权益。
本人合法诉求,依法公开、复印十字街56号拆迁项目相关审批文件、拆迁协议原件及签署人信息。
此类政府法定公开档案,本就是公职机关分内本职工作,普通公民均可依规随时查阅、正常复印、依法公开。偏偏到了本人合法合理的正当诉求上,贵局却百般刁难、层层设卡、谎话连篇、刻意隐瞒。试问同一份法定公开档案,为何对旁人坦荡公开,唯独对我一人严防死守、拒不公示?你们通篇谎话连篇、歪理狡辩、刻意阻挠公开真相,到底是在包庇暗中贪污侵吞房产的相关人员,还是你们自身内部存在重大违规问题,不敢面对上级监督,不敢向产权人公示原始真相?
反观贵局,故意胡编乱造,强行把我的信息公开诉求往拆迁补偿上面恶意牵扯,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混淆视听、刻意偷换概念。如若贵局执意认定此事与拆迁补偿相关,那就更应当把全套相关档案全部一并公开,坦荡面对上级监督、面对产权人,而不是躲躲闪闪、谎话连篇,用歪理搪塞。
是拆迁公司韩玉华、宋洪安不让公开,还是贵局下属天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宋震、刘部长(女)、赵二为不让公开。该一伙人员长期刻意回避、躲闪推诿,彼此上下串通、相互包庇,刻意阻挠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档案信息,刻意掩盖事实真相。我依法索要本该公开的原始审批文件、拆迁协议原件,贵局却拒不公开、谎话敷衍,试问现任牵头主管领导、主办经办人员,到底在刻意包庇什么,到底想掩盖何种违规违纪事实?
本人房产档案由贵局专职存档管理,我只要求公开本该依法公开的法定文件,根本不需要贵局所谓复议、诉讼、虚假救济等套路进行糊弄搪塞。
三、严厉质问核心问题
该局一次性出具两份无头、无正式公文编号、无主管牵头领导、无主办经办责任人的空头黑头文书,纯属不敢亮明身份、不敢担当负责的违规私发公文。
特此严厉质问:
此次编造虚假答复、歪曲事实、糊弄产权人、对抗上级监督的恶劣行为,究竟是哪位领导牵头主管,谁具体主办,谁亲自经办?为何不敢公示真实责任人姓名?
堂堂国家公职机关,公职人员本应秉公办事、为民服务、敢说真话、敢担责任。而今该局工作人员谎话连篇、不敢署名、不敢担责,充分说明心中有鬼、底气全无。就是惧怕真相大白于天下,惧怕上级领导督查督办、严查问责,刻意隐瞒自身违规违纪、串通包庇的全部违法事实。
四、本人郑重举报诉求
1. 依法认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2026年4月21日出具的两份无头无文号空头答复文件,欺上瞒下。责令该局即刻停止以此虚假文书招摇撞骗、欺上瞒下、歪曲事实、糊弄上级、搪塞产权人的恶劣行径。身为国家公职机关,理应依法行政、求真务实、敢讲真话,绝不允许再依靠编造谎言、出具无效空头公文肆意妄为,践踏公职人员职业底线。
2. 责令相关失职责任人立即纠正违法行为,限期原样公开十字街56号全部拆迁项目审批原件、拆迁协议原件及完整签署人信息,还原事实真相,接受上级监督核查。
3. 彻查此次牵头主管领导、主办人员、经办人员弄虚作假、隐匿档案、串通包庇、履职不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正本清源。
4. 严厉整治当下存在的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欺上瞒下、漠视岗位职责、不依法履职的不良歪风邪气。
本人有理有据、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后续将逐级向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组、国家自然资源部纪检组继续实名举报。
基层个别公职人员履职不作为、丧失职业底线、欺上瞒下、串通包庇,大肆滋生不良歪风邪气。相信中央及上级主管领导,绝不会纵容此类违规违纪、肆意妄为的腐败行为,必将对此类人员一查到底、追责到底,正本清源、严肃整治基层乱象。
举报人:汪金镛
日期:2026年4月27日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