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控告【#审判机关罔顾“房屋买卖协议与转移凯乐电器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加盖凯乐老年公寓公章”的事实、与“凯乐电器厂房地产权被市规自局依职权做出估价评估报告86万元,投入到凯乐老年公寓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九十万元”的事实,反说没有凯乐老年公寓法律上的厉害关系驳回起诉#与事实依据严重不符如下;
#申诉人汉沽区凯乐老年公寓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申14111号民事裁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字4035号行政判决》维持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1行初307号行政判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2017)118号行政复议决定》依据《行政法》维持了被申请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行政违法行为#】;
#强哥案件播报#原#人民法院执法监督员徐玉强经AI搜索#发现#中国并不存在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单一法律典籍。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的总称,指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集合。这些规范来源于多个层级的立法文件,共同构成行政法律体系#】。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