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袭警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
【强拆现场女子砍伤民警,唐山农妇袭警案一审宣判;当事人不服“定罪免罚”,已上诉】
#农妇袭警案当事人已上诉#
据九派新闻报道:据新黄河, “我认为我无罪”,屈晓玲摘下口罩,努力说出这六个字。据媒体此前报道,罹患鼻型细胞淋巴癌的屈晓玲一家,因在雷庄镇政府违法征地过程中,与警察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三名警察受伤,屈晓玲被迁西县检察院指控袭警罪。#农妇袭警案当事人已无法正常讲话#
法院判决:政府强制清表行为违法。
这是一个法律领域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违法的强制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执行公务?
假如不属于执行公务,参与人员是否是公务人员的身份?也就是是否还属于“警察”身份。
如果不是执行公务的警察身份,就属于公民身份。
根据轻微伤的结果,也就是涉嫌的是治安处罚。
这是一个法律关系。
另外,法院判决:政府强制清表行为违法。
这个行为的不法侵害的违法性。“不法”即违反整体法秩序,采用的是客观违法性判断标准,只需行为在客观上违反法律规定即可,无需考量侵害人是否具备行政责任能力。并且这个侵害行为的危害性,对他人权利造成实害或者危险,无论侵害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方式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均不影响侵害行为的认定。
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对象范围界定。结合刑法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精神,制止不法侵害的对象应限于不法侵害人本人,以及不法侵害人直接利用的他人或他物。
这个违法行为侵害了唐山农妇的权利,唐山农妇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行自我保护。是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这个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界定。
按照这个法理,确实对于“袭警”的认定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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