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6-08 23:54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报复主播为何危害公共安全#】#炸伤女主播男子还炸坏门梁被处罚##男子炸伤女主播赔了6万医疗费#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 表示,本案的核心争议、也是最大的法律难点,不在于刘某是否实施了爆炸、伤害行为,而在于其行为究竟是针对特定个人的故意伤害,还是已经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这两个罪名的定性差异,直接决定案件的整体性质、刑罚档次与最终判决结果,是本案最关键的审理焦点。

刘凯认为,从目前起诉书及媒体公开的完整案情来看,刘某的行为并非单次、单纯的人身伤害,而是连续、多次实施多种高危危险行为,早已突破普通故意伤害的行为范畴,公共安全风险特征十分突出。

具体来看,其先后实施多项高危行为:在沿街店铺门口放置并引爆遥控爆炸装置、向受害人车辆投放三角钉、向住宅喷射氢氟酸、将爆炸装置伪装成快递投放至居民楼门口。其中两处关键细节,是认定公共安全风险的核心依据。

第一,首次爆炸地点属于公共临街区域。案发时受害人正在临街店铺门口直播,周边存在过往路人、进店顾客,属于人员流动的公共开放场景。该爆炸行为一旦威力失控,极易波及、误伤现场无辜群众,引发次生安全事故,危险范围早已超出单一受害人本身。

第二,二次爆炸装置投放于居民楼公共走廊。刘某将爆炸物伪装成普通快递,放置在居民楼公共区域,该位置属于全体住户共用区域,存在被物业人员、快递从业者、过往邻居、孩童误触、误拿、误碰的高度可能性。行为人完全无法控制、预判接触人员,危险对象具备典型的不特定性、不可控性。

司法实践中,只要爆炸、纵火、投放危险物质等高危行为进入公共空间、具备波及无辜人员的现实风险,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而非单纯的个体伤害犯罪。(记者 徐韶达)http://t.cn/AXXuEDs3 http://t.cn/AXXmxG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