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界,越来越感觉到一种失控感。
顽疾一样的废死派,明目张胆的吸毒记录封存,莫名其妙的离婚冷静期,保护未成年犯罪分子的未成年保护法。
现在又有接受境外势力雇佣,团伙作案,冒充警察,绑架杀人,只判个死缓和几年。然后被害者因为有高血压,所以法官觉得别人能杀死你,也有你的原因。
嗐,怪咱,没有金刚不坏之身。
我想,法律界那些不食人间烟火,不看中国社会民生的老爷太太们,捆着我们这个大集体,推向大滑坡。
下坡路上,再想悬崖勒马,付出的代价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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