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需经全体股东 100% 同意事项一览表
1.初创制定公司章程(后续修改 2/3 表决权即可)
2.无需召开股东会,直接书面作出股东决议
3.召开股东会,豁免 15 日法定提前通知期(仍需提前通知)
4.小规模 / 少股东有限公司,可不设立监事
5.分红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6.减资、增资突破常规出资比例执行
7.无债务 / 债务结清,办理公司简易注销
8.变更股东认缴出资期限(保护中小股东核心权益)
来源:http://t.cn/AXIPA4OG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