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孟献贵 26-04-1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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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孟献贵民商法案例带学训练营# 【2026届主观题案例带写训练营156】2019年1月2日,枫桥公司因债务人抵债(抵偿金额10亿元),接手了位于S市A区的一项在建工程(“枫叶”商业写字楼项目)。2020年3月27日,乙公司的客户丁某代表公司来乙公司洽谈签约,丁某将车停在枫叶写字楼的地上停车位。不料,一阵狂风刮过,竟然刮倒一棵大树,将丁某停放的车辆砸毁,此事直接导致一笔金额约5000万元的保理合同未能缔结。乙公司事后了解到,该大树数天前已摇摇晃晃,写字楼多个用户曾向枫桥公司工作人员反映过,提示风险、要求加固,但枫桥公司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未作记载,以致换班时被遗忘。乙公司客户丁某的财产损失,可以向谁主张?请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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