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饶谨 26-05-07 07:36
微博认证:四月传媒创始人

“涉案账号认证主体为被告向文琦,丁彦皓自述实际使用该微博账号并发布涉案侵权内容的主体为其本人,但二被告为夫妻关系,仅凭丁彦皓自述不足以推定向文琦不知晓其发布的内容及缺乏共同运营的合意。因此,被告向文琦应当与被告丁彦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丁彦皓、向文琦使用微博账号“丁彦皓聊股市”(UID:......,如名称有变更,以变更后为准)连续3日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饶谨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若被告丁彦皓、向文琦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申请,通过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丁彦皓、向文琦负担);二、……上述判决生效后,饶谨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5)京0491执1749号}。现对上述判决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