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AB货乱象#:岂可“城市赚口碑,乡镇赚利润”?】#整治AB货需监管方消费者共同努力#
近日,“同价不同质”的“AB货”乱象被曝光。县乡消费者受信息壁垒限制,维权意识薄弱,常被商家用来清库存,发滞销版、伪劣品等“B货”;而一线城市消费者既识货又能维权,商家在掂量维权风险之后就发“A货”,也就是热门款、正品货。
“AB货”不是合法的营销策略,而是欺诈消费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最低赔偿金额500元。
如果放任“AB货”现象,久而久之,会形成信息经济学里低质量商品驱逐高质量商品的“柠檬市场”。
破解“AB货”现象需要监管方与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制度建设也比道德自律更为重要。监管部门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出台“AB货”的认定细则,将“AB货”作为一种消费欺诈行为重点打击,以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建设打击套利空间;消费者也有必要主动提升维权意识,增加商家“AB货”策略的成本,倒逼商家改变这一商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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