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竹笋#
这个事情,说点跟“键盘主流”不一样的。
首先,根据现行国标GB2760,允许硫磺熏蒸的食品里类别中不含有竹笋(归类于“新鲜果蔬”中)。所以,媒体举报、市监局执法,都是“依法行事”。
不过,媒体们说“长期大量食用会导致XXX”是吓唬公众的常规话术而已。
图1来自于是GB2760的截图,硫磺熏蒸是允许的食品加工工艺。鲜食用菌和藻类就可以使用硫磺熏蒸,只要熏蒸后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超过0.4g/kg就可以。
“硫磺熏蒸”,是把硫磺燃烧产生的气体通过食材的处理方式。不管是什么食材,残留的都是二氧化硫。总不能说,在蘑菇、藻类、蜜饯、果干、蔬菜干中残留的二氧化硫是安全的,而竹笋中残留的就“有毒有害吧?
国标中是否把某种食品纳入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除了“在达到工艺效果时保证安全无害”,还要求“有工艺必要性”。在目前的国标中,“鲜菌类和藻类”被认为有硫磺熏蒸的必要性,所以就列入了。蜜饯、果干、蔬菜干也被认为有必要。
干竹笋属于”干制蔬菜”,所以也是可以的。而“鲜竹笋”有没有必要呢?或许是目前没有企业/行业申请过,也或许是审核专家们认为“没有必要”,所以没有列入。
而从竹笋行业的运作方式来看,我认为这个“工艺必要性”有必要重新评估。
在大规模的竹笋加工中,需要“采笋人”翻山越岭进入竹林,采摘竹笋后背到路上,集中到“初加工点”,再运到加工厂进行杀青以及后续加工。
竹笋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蔬菜。采摘之后就开始迅速老化,越早进行杀青(杀灭酶活性),就越能保持竹笋的鲜嫩。按照网友的想象,采摘的竹笋连壳带笋背到山下,再运到工厂,然后去壳杀青,需要的时间很长,而“带壳直接运”,运输效率也要低得多。
在行业内,采笋人往往在采摘后直接去壳,然后用硫磺熏蒸,之后才集中运输到工厂模式。这样,一方面及时熏蒸灭活了酶,中止了笋的老化,有利于竹笋保持品质;另一方面笋会失掉一部分水,单位时间内能够采摘运输的笋成倍增加,实际上也就降低了竹笋的生产成本。图2是爆料的熏蒸场所,图3是爆料者拿到的“熏蒸后原料”,还含有极高的二氧化硫残留(实际上可以理解为“生产过程中间样,类似于白砂糖加工过程中在熏蒸工段取样)。这些“原料笋”是要运到加工厂进行后续处理的。到加工厂处理包装发出去销售的,才是成品,其中的二氧化硫含量才是国标所说的“残留量”。
现在,食品加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工厂必须要有足够的规模才能有能力采用规范的工艺与品控。规模大了,对于原料的供应半径也就更大。“就地初步杀青”的必要性这就越来越大。除非有操作性与经济性足以代替硫磺熏蒸的办法,否则这个办法就还是“必要”的。
当然,现行国标如此,媒体上喊打喊杀,各地监管严格执法,也是“依法行事”[doge][doge]
竹笋行业想要改变“违法生产”的定性,就得有企业或者机构申请把“鲜笋处理”加入到硫磺熏蒸的允许范围,通过规范的评审流程,最后实现国标修订。否则,现在“用硫磺熏蒸竹笋”,就还是违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