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yue
26-05-08 14:02

致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人民法院院长闫立恒的公开信

闫立恒院长:

您好!我作为涉诉当事人,也是名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与望奎县人民法院长达三年的维权交涉中,满心失望与愤慨。您身为法院院长、拥有三十余年审判经验的老审判长,理应严守司法程序、捍卫法律尊严,可我院内审判、执行环节接连出现的严重违法问题,您始终视而不见、刻意包庇,让司法公信力荡然无存,也让我合法权益遭受巨大侵害。

在案件审理阶段,承办法官王宗英存在多项严重程序违法事实,绝非个别疏漏,而是蓄意枉法裁判。案件送达流程全然违法,致使我未能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庭审全程违反法定审判程序,剥夺我举证、质证、辩论的基本权利;更肆意篡改庭审笔录,刻意隐匿能还原案件真相的关键性证据,核心案件事实未经当庭质证就作为裁判依据,经梳理,仅该案审理环节就多达63项违法点。每一项违法操作,都背离了司法公正的底线,作为院长,您不可能对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审判行为毫不知情,却始终放任纵容、拒不纠正,这是对司法职责的严重背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望奎县法院执行局的违法执行、滥用职权行为更是变本加厉,全然无视法律规定。其一,执行裁定未依法送达,我从未签收相关文书,送达记录上的签字纯属伪造,执行程序从源头就不合法;其二,在未对房产进行合法评估的前提下,违法查封我三套房产,完全违背财产执行的法定程序;其三,虽然我对判决不服,相应的核查结果未出来,我依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执行局无视事实,非法对我采取拘留措施,滥用强制手段;其四,生效判决明确共同偿还258400元,双方各承担50%,且我已缴纳6万元现金,执行局超标的查封、违规扣划财产,金额悬殊。更令人不解的是,查封房产时不依法评估,解封时却强行要求评估,我多次以企业法人身份,恳请法院在案件未有最终结论前,降低我的经济损失,却始终被漠视、被拒绝。

司法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应用来维护公平正义,而非肆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从审判环节的枉法裁判,到执行环节的违法乱作为,望奎县法院一系列行为,完全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践踏了法律的权威。您作为法院主要负责人,对审判人员的违法渎职、执行人员的滥用职权,不监督、不查处、不纠正,一味包庇纵容,本质上就是失职不作为,是对司法公信力的严重破坏。

我身为普通群众、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三年来始终坚持依法维权,却屡屡遭遇司法不公,名下企业也因这些违法司法行为陷入停滞,损失惨重。在此,我再次严正提出诉求,恳请您正视望奎县法院审判、执行全流程的违法事实,立即纠正所有违法操作,解除对我财产的违法查封,停止侵害我的合法权益,追究相关违法人员的责任。

我将坚定不移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直至望奎县法院纠正所有错误、还我公平正义,绝不向违法司法行为妥协!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新闻网 @大象新闻 @东北网 天高地远的地方任性!

发布于 黑龙江